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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再"种"试验田 前海打造未来法院新样本

发布时间:2014-11-27来源:深圳商报作者: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审与判统一 权与责一致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广到全市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想保证司法公正,就必须“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近年来,深圳法院着眼破解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2012年初召开了全市法院改革创新务虚会,编制了《深圳法院改革创新规划(2012-2014)》,确定了33项改革措施,深圳中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创新培育基地,多项改革任务被上级法院指定由深圳法院承担。在全市法院的努力和推动下,部分改革项目取得重要突破,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充分体现了深圳法院司法改革“试验田”的作用。

编辑: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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