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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优先推行金融创新政策 出台支持保险业8条政策

发布时间:2014-08-21来源:前海新闻网作者:邓雪婷

中国保监会于8月19日已正式出台支持深圳(前海)保险业改革创新的8条具体政策。QDLP政策也已落地,首批10亿美元额度,用于境内合格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等。

前海外资企业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试点。2014年8月4日起,前海注册的外资企业,可自由选择外汇资本金的结汇时机和结汇比例,实行100%意愿结汇,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可在企业经营范围内自主使用。此项试点政策将外汇资本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完全赋予企业,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并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这是一项重大突破。

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今年3月,总行已书面答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深圳前海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发行规模30亿元,期限5至7年,并同意该公司将本次发债募集资金的25%调回境内,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类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该企业成为首家获准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将募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的前海企业,成功为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破冰”。

积极配合前海打造融资租赁高地。截止7月末,深圳共成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139家。其中,前海123家,注册资本合计30.16亿美元。截止7月末,前海融资租赁公司跨境贷业务实际提款8.5亿人民币,借入外债33.85亿元人民币。

全面打通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阳光通道”,探索构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管理新模式,为前海湾保税港区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提供支撑。6月6日,全国首单全程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方式下操作的出口退税操作成功,标志着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阳光通道”在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全面打通。

此外,针对深圳市金融创新政策,在全市实行的政策均优先在前海推行。如稳步推进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创新双Q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模式(QFLP、QDLP),人民币内保外贷助力深圳大型企业境外融资,跨境担保新政缓解深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搭建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平台。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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