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09来源:前海新闻网作者:邓雪婷
前海新闻网讯(记者 邓雪婷)6月8日,前海召开深港合作人才法治环境研讨会,来自深港和内地的16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围绕“人才竞争力与法治环境”“深港人才法制环境比较”“深港合作的人才法制建设”和“前海人才法治环境的战略构想”四个专题,为前海的法治环境和人才建设建言献策,并结合自身社会经验,阐述真知灼见。
研讨会上,前海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汤志江首先介绍了前海发展状况和未来前景。据介绍,目前前海正在组建前海商事法院,推进形成“法律适用+审判+服务+管理”四位一体的法治创新型法院。前海第一个永久性的公共建筑“法治大厦”预计12月7日动工建设。在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方面,前海开启了港企直通车,在港设立办事机构,港人在家门口就可以注册成为前海企业。
前海处处在创新,时时想着创新,创新离不开人才资源,前海在人才工作方面不断探索突破,把人才与法治相结合,通过法治的手段,将前海与全国人才示范区建设上升到法律层面,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法治化环境,为前海开发开放提供人才保障。
深港合作 多举措促进两地人才法治建设
“前海如何引入香港法治管理秘诀,融入香港DNA?前海怎么吸引和留住国际法律人才,营造与国际接轨的法治环境?”香港廖何陈律师行合伙人陈世强提出以上质疑,并认为,法治环境是前海成败的关键,香港的法治健全,离不开律师服务和香港完善的法制,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前海廉政监督局是吸引人才的关键条件之一。他建议前海要借鉴香港的营商法律,推动前海仲裁和调解制度不断完善,落实深港合伙联营律师所。
香港大公报副总编辑徐荷表示,前海是“桥头堡”,建设人才法治环境,前海要立足国内,放眼国际,在深圳和香港的基础上引领国际。但接轨国际并不等于抛弃国内优秀经验,前海要注重创新力度和可持续发展,既要促进法治的整体顶层建设,又要保障单项政策性的重点突破,系统地推进前海人才法治建设,此外还要注重制度理性与人文关怀。
针对深港人才引进问题,南方国际人才研究院副院长陈亮建议,要依托香港的大学,吸引非香港本地毕业生到前海工作,借力香港高校,通过深港优才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进行深造,定向培养前海金融、法律人才。
四个“新一代”的前海人才法治环境战略构想
前海管理局秘书处处长王锦侠提出四个“新一代”:突出打造新一代制度文明,强调人才是关键;打造新一代产业文明,集中建立先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打造新一代空间文明,促进产业业态和环境生态相一致;打造新一代城市文明,打造全球城市网络体系。
“之所以将前海人才法治建设提升到战略层面,是法治中国实践的需要,是人才工作战略转型的迫切需要,通过人才法治建设解决人才问题,前海承担着法治建设示范区的功能。”
前海构建人才法治环境,需基于谨慎立法,民主立法,建立适应前海发展的规则和指引,打造前海人才基本法体系;借鉴国际通行规则体系,通过技术移民制度、投资移民制度和创业移民制度实现国际人才由西向东转移;研究国际先进经验,加快建设国际自由的人才制度;有效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加快建立保护人才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快国际人才组织落户前海并予以保障;前海致力于打造深港服务合作区,对深港人才引进、培养要在基于深港发展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单边立法,多边保障,实现互利共赢。
王锦侠认为,营造前海人才法治环境的战略固然重要,但其艰巨性和挑战性大,在无先例的环境下前海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这对于法治先行的原则有难度,对于营造法治统一的原则存在客观难度,对于创新立法方式有着特殊难度。因此,如何处理好地方立法的受制与引领问题,如何处理好立法与国务院出台政策之间的关系,与下一步扩大开放中的关系,是前海阶段性创新突破所面临的问题。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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