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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探索司法改革: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发布时间:2015-09-25来源:蛇口消息报作者:黄海波

前海法院今年1月成立以来,共立案受理案件615件,其中一半以上案件为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王晓星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前海法院。记者 黄雪波 摄  

深圳新闻网前海讯(蛇口消息报记者 张云峰)前海法院今年1月成立以来,共立案受理案件615件,其中一半以上案件为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23日下午,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晓星带队,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来到前海合作区前海法院视察。  

前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闻长智等介绍了前海法院的情况。今年1月28日,前海法院揭牌成立。前海法院人员总编制195名,目前共有工作人员54名。其中,除院长、副院长以外的所有法官,一律采用遴选方式产生。前海法院建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扁平化管理模式,由审判团队和两个内设机构(司法政务处和审判事务处)组成,不设业务庭。前海法院的审判大楼——“前海法治大厦”,前海合作区内第一座永久性的公共建筑,已于今年3月破土动工,计划2017年年底前交付使用。  

前海法院成立以来,积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为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主要工作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方面,发布了全国首个保障自贸区和合作区建设的意见,这也是自贸区扩容后全国首个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履行司法审判职能方面,截至9月22日,前海法院共登记案件628件,立案受理案件615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20宗,约占全部案件的51%。

编辑: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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