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8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张玲
专家点评
前海法院 促进深港法律合作
深圳历来是受理涉外涉港案件的重地,深港合作是前海的主打特色。2014年12月4日,前海管理局发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深港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条例》),涵盖了8个方面50条措施,深港合作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陈佳林赞扬了深圳在立法方面取得的成绩,他点评《条例》当中规定的建立深港法律查明机制具有首创意义,已为国内其他城市所借鉴。他认为特区立法不仅为其自身的法治发展提供依据,也应成为法律体系的试验田,为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提供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强调,涉外审判应实行精品战略,为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法律查明是审理此类案件亟须解决的一个难点问题,应当重视通过法律专家来查明的途径,大胆创新查明途径。香港大学法学院傅华伶教授从司法权威、律师参与等方面介绍了香港法治的经验。他认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而法院在这中间起到相当大的作用。”(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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