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7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法治是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根本保障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端形态,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争端解决机制。
香港著名大律师、香港证监会前主席、前海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梁定邦先生表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进步迅速,与此同时,收购兼并、互联网相关的法律问题相伴而生,走在全球证券市场前端。这些问题必须认真面对解决。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高级形态,更需要法治的有力佑护。”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认为,产权明晰是法律的主题,资本市场的目标与法治的价值理念具有天然的同质性和一致性。资本市场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需要法律规则、契约和诚信加以保障。宋丽萍表示,深圳证券交易所致力于优化中国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安全高效有公信力的多元化交易服务平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做好监管。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认为,法治是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的根本保障。因为,法治为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提供了最充分的空间、最基本的秩序和最有力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表示,对于资本市场的创新,持包容和鼓励的态度。有了纠纷,评判标准是什么?就是法律。这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
编辑: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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