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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拟对港资实行国民待遇 初步方案获中央部委积极回应

发布时间:2014-07-03来源:南方日报作者:

“前海将在国内首次提出给予港资国民待遇,并形成初步方案,得到中央部委积极回应。”1日,前海管理局局长张备在前海半年总结会上透露。

前海新闻网讯(南方日报记者 张玮)“前海将在国内首次提出给予港资国民待遇,并形成初步方案,得到中央部委积极回应。”1日,前海管理局局长张备在前海半年总结会上透露。记者2日获悉,该局在经过赴港调研后,已形成报告,拟对港资获国民待遇给予多条路径,并以此将前海打造成香港的“经济飞地”。

前海方面表示,如试验成功,可将港资国民待遇试验区扩展到靠近深港边境线的福田保税区、盐田综合保税区和大鹏新区;如进一步试验也成功,则有望在全国广泛推行港资国民待遇。

八成中小港企无缘CEPA优惠

港资都被列为外资,适用“三资法”、CEPA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进入一些产业领域时面临准入门槛、股比限制和禁入壁垒,导致前海在引进香港优势产业时也受到制约。

比如,在现行CEPA框架下,增值电信、数据库、电子商务等3个行业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提供服务必须采用合资企业的方式,且有港方企业须具备3年以上在香港提供同类服务的实质经营经验、港资股权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0%或55%的限制条件;互联网文化经营行业则必须采用合作企业的方式,且有港方所分享权益不得超过49%的限制条件;广告行业虽可在内地设立独资广告公司,但该香港服务提供者须为在香港成立并运营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影视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等两个行业则被明文禁止在内地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

“这使得对港开放措施的惠及面较小,香港服务业80%以上的本土中小企业和青年创业团队其实享受不到CEPA的优惠。”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香港当下最突出的经济问题,一是企业结构不合理,中小企业发展处于弱势状态。香港的中小企业数量占比为98%,但就业人数占比(不含公务员)仅为48%,GDP占比仅为35%。二是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年轻初级白领缺少上升通道。

为此,前海在考察之后,出具了一份《跳出CEPA框架建设前海港资国民待遇试验区》的调研报告,表示要实现前海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将前海打造成香港的“经济飞地”,通过顶层设计为香港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开创新的业务机会,为香港中小企业创造发展机遇,为香港青年白领提供成长阶梯。“这个顶层设计的核心内容就是港资国民待遇。”


国家发改委要求前海建监管机制

对于前海的调研报告,国家发改委方面要求前海配套建立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投资过程监管和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掌握香港投资者的真实国籍情况,明确规定香港投资者国籍变更后的企业处置方式,并深入研究在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驻场监管的前提下外商投资禁止类行业向港资开放的问题。

“在前海试行港资国民待遇是一个革命性的制度创新,存在一定的政经风险。如试验成功,可在WTO框架下小范围推广,将港资国民待遇试验区扩展到靠近深港边境线的福田保税区、盐田综合保税区和大鹏新区;进一步试验也成功,则可跳出WTO框架,在全国广泛推行港资国民待遇。如果失败,也可提高港资认定标准再做试验,甚至取消港资国民待遇试验区,让前海真正成为中国最独特的改革创新试错区。”前海方面表示。

■初拟方案

1.对中国公民(还可包括国有出资人)所拥有权益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合计超过90%的前海港资企业,在进入外商投资非禁止类产业领域时,视同民营企业管理。

2.对中国公民(还可包括国有出资人)直接和间接出资比例合计超过75%的前海港资创业投资企业,在投资境内注册未满3年的中小企业时,视同内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

3.对中国公民作为控股股东所拥有权益比例(包括本人及配偶权益、受控法团权益及酌情信托权益)超过50%、单个外资股东所拥有权益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低于10%的香港上市公司独资或与境内民间投资人、国有出资人合资设立的前海营业据点,在进入外商投资非禁止类产业领域时,视同民营企业管理。

4.对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前海区内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境内中国公民以个体工商户形式进入的行业,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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