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25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 核准程序:
商务主管部门与商事登记部门将实行并联审批
《办法》针对实行核准制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也给出了详细的核准程序解读办法。
对于需要走核准路径的外商投资企业,前海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与商事登记部门将实行并联审批,在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可在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外资准入和商事登记手续。
在前海e站通的服务大厅里,商务和商事登记两个主管部门可实现一个窗口受理,通过并联审核的模式简化核准手续。
前海管理局在正式受理核准申请后,属于授权范围内申请事项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并告知申请者。同时抄送商事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超出授权范围内的申请事项,前海管理局在受理核准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转报市商务主管部门。
前海管理局将主要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符合前海产业政策及规划、是否符合行业准入资质两个方面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核准标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前海管理局将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外商投资证书;对于不予核准的企业,前海管理局也将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理由。
● 事中事后监管: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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