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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外资准入许可缩减至1日

发布时间:2014-06-25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前海管理局发布了首份“负面清单,这是前海管理局首次探索“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此举具有“开闸”意义,对促进外商在前海投资将发挥重要作用。

前海新闻网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兴业 程思玮)外资准入许可时限今后最短缩减至1日。昨日,前海管理局发布了首份“负面清单”——《前海深港合作区外商投资企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4年)》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发布。这是前海管理局首次探索“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此举具有“开闸”意义,对促进外商在前海投资将发挥重要作用。

《前海深港合作区外商投资企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4年)》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促进外商在前海投资将发挥重要作用,为夯实前海经济大厦的地基增添了新力量。 记者 何龙 摄

记者看到,前海管理局推出的这份共59条,数量上高度精简,充分彰显了前海的开放度和改革探索成果。

● 基本管理规则:

备案制与核准制相结合

与“负面清单”紧密相配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17条,主要包括基本管理规则、备案程序、核准程序、事中事后监管四个方面。

《办法》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模式,第一类是属于《前海深港合作区外商投资企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前海将实行核准制管理;第二类是不属于,但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的外商投资企业,前海则实行备案制管理;第三类是两者都不属于的外商投资企业,他们则将按照国家有关外资管理规定进行办理。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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