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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香港和广北建议加快发展前海与香港跨境贷业务

发布时间:2014-06-18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前海已获准与香港叙做跨境人民币贷款,但有关业务的开展仍需要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及配套条件,建议前海从简化跨境贷款房地产抵押担保手续、扩大跨境贷款使用范围以及减免跨境贷款利息税三方面着手,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前海新闻网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范京蓉)今年,前海推出了46项改革创新工作要点,其中包括申请拓宽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发展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前海咨询委员会委员、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兼总裁和广北最近建议,前海应当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为发展深港人民币跨境业务创造条件。

和广北

和广北说,前海已获准与香港叙做跨境人民币贷款,但有关业务的开展仍需要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及配套条件,建议前海从简化跨境贷款房地产抵押担保手续、扩大跨境贷款使用范围以及减免跨境贷款利息税三方面着手,为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更好条件。

按目前的政策,内地企业到香港叙做跨境贷款时可通过境内金融机构向香港银行(即贷款人)提供担保(业内俗称“内保外贷”),境内贷款企业也可以以自身的房地产项目或物业资产作押直接向香港银行申请贷款。但以物业作押涉及的审批手续繁复,操作难度大,香港银行以内地物业作押品叙做的跨境贷款业务相信很少。前海的发展处于大兴土木的基建阶段,预计会有大量以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项目作抵押的跨境融资需求,前海如能探索一套与香港衔接的房地产抵押跨境融资安排,简化其中的审批程序,将可以满足现阶段前海企业对基建融资的需求,对整个内地与香港跨境融资模式的发展也有参考价值。

他认为,跨境融资的利息税也是可探讨的问题。目前,香港银行在与内地境内银行合作进行跨境业务时(如跨境代付业务、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等),如涉及香港银行向境内企业收取利息,按照香港和内地相关的税务安排,这笔利息收入需要交纳10%的利息税(符合CEPA条件的跨境利息收入税率减为7%),而该税费通常由境内企业承担,变相增加境内企业在香港的融资成本。为体现前海是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特点,前海与香港之间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利息收入涉及的税费如能获得减免,将可降低前海企业到香港融资的成本,促进两地跨境业务加快发展。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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