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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发布司法保障意见2.0版本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12-05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张玲

11月15日,深圳前海法院发布司法保障意见2.0版本,公布65项保障措施,强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准确理解和正确使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深圳新闻网11月15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刘畅)11月15日,深圳前海法院发布司法保障意见2.0版本,公布65项保障措施,强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准确理解和正确使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前海法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结合前海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助力前海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深港合作示范区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记者了解到,此前,前海法院已于2015年5月出台了《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对法院司法保障职能的进一步强化和升级,被视为2.0版本。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前海法院坚持国际共通的司法理念和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契约自由,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市场经济活力。

    同时,《实施意见》强调依法保护理念与制度创新,优化自贸区与合作区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强化司法保护力度,推动自贸区与合作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

    此外,坚持公正高效便捷的解决纠纷理念,不断完善公正高效便捷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准确理解与正确适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提升自贸区与合作区司法的国际区际公信力。

    为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前海法院最大限度方便域内外当事人诉讼,注重保障外商合法权益,依法查明与准确适用域外法律,推动构建自贸区与合作区开放型国际民商事管辖与审判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与金融业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中小股东与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保护;

    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专业化、集约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前海特色的执行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罚款、拘留、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提升执行工作的质效

    《实施意见》还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组织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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