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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健:司法改革与前海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18-10-10来源:前海传媒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张勇健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现状、重大成就、存在问题及对策,前海应如何加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

    “现在中国有两大震惊世界的奇迹,第一个奇迹是近3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全世界最快的,并且仍然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第二个奇迹是中国的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程度是最高的。这些应该说中国的法治建设功不可没。”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张勇健在前海讲堂上说。

  9月27日,第43期前海讲堂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举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张勇健以“司法改革与前海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现状、重大成就、存在问题及对策,前海应如何加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并对前海加强深港司法合作方面提出建议。

  新一轮司法改革力度“前所未有”

  张勇健为首批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他对我国司法改革进程有着专业的理解。他指出,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特点是改革顶层设计力度“前所未有”;改革触及的体制机制深度“前所未有”;改革覆盖范围的广度“前所未有”。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成就是司法权运行更加规范;司法管理体制更加科学;法院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司法人员更加职业;司法过程更加公开;诉讼机制更加便民;人权保障更加充分;司法审判更加民主;纠纷解决更加多元;监督机制更加严密。“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第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二是坚持尊重司法规律;第三是坚持立足中国国情。”

  张勇健表示,法院的信息化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起到重要作用,“双轮驱动,两翼齐飞”,他将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比喻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依托现代人工智能,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实现司法的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

  为前海法治建设建言

  前海应如何加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张勇健建议,首先,要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理念,找准功能定位,对接国家战略,把握历史契机;具体来讲,要把握重大国家战略和历史机遇:“一带一路”倡议和自贸区建设、“一国两制”框架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围绕自贸区建设新标杆、深港合作新平台、“一带一路”新起点、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功能定位,加强顶层设计,确保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稳定性;要争取自贸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加快引入国际通用的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和营商规则,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一步加强以粤港澳合作为重点的区域合作,积极打造前海高效廉洁、公正透明的现代国际城市形象。

  张勇健提出,其次,要进一步树立国际化法治理念,以法制创新为抓手,提升湾区核心竞争力。包含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等司法理念,充分尊重市场规则;继续完善港澳及外国法的查明与适用机制;突出抓好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树立保护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金融中心。”张勇健具体介绍说,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创新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

  他还提到,前海要进一步树立现代化纠纷解决理念,推进建立以法院为中心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此外,张勇健对前海加强深港司法合作提出了建议。他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二要优化机制创新,削减深港法治壁垒。在此方面可考虑建立“法治推进”合作方式,推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完善涉港民商事案件审理机制,拓展深港司法协助机制、推动民商事判决司法互认与执行,构建“互联网+司法”合作新机制。三要深化司法交流,共享法治建设成果。他建议加强与香港法官群体的司法业务交流活动,尝试建立两地法院互派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支持两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金融、法律、知产中介机构之间积极开展法学交流活动等。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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