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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仲与世界银行签署合作协议 共推纠纷解决机制

发布时间:2018-07-09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易晓春

深国仲和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将相互为对方提供庭审及配套设施、翻译及秘书人员等服务,还将共同在工商界和法律界推广仲裁、调解及其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深圳新闻网前海讯(记者 易晓春)记者从深圳国际仲裁院获悉,在华盛顿当地时间6月26日下午,该院与位于美国华盛顿的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开启深入合作,共推纠纷解决机制。

  26日,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与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秘书长Meg Kinnear女士分别代表各自所在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安排,深国仲和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将相互为对方提供庭审及配套设施、翻译及秘书人员等服务。同时,双方还将共同在工商界和法律界推广仲裁、调解及其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并在该领域内交换信息、共办活动。协议的签署为双方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也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国际仲裁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记者了解到,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最权威的国际投资仲裁机构,是根据1966年10月正式生效的《关于解决国家和其他国家国民投资争端公约》成立的国际组织,是一个通过调解和仲裁方式,专为解决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争端提供便利而设立的机构,其宗旨是在国家和投资者之间培育一种相互信任的氛围,从而促进国外投资不断增加。

  深国仲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可以预见,中国投资者与外国东道国政府之间投资争议仲裁案件将越来越多。“顺应市场的需求,深国仲已于2016年在中国首开投资仲裁受理渠道,其仲裁规则规定可以受理投资仲裁案件,由此开始中国仲裁机构处理投资仲裁案件的探索。”

  深国仲作为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在亚洲的庭审合作伙伴,双方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经济特区国际仲裁创建三十五周年之际签署合作协议,意味着世界银行国际争端解决中心的服务通过与深国仲的合作在前海“登陆”,进一步强化中国国际仲裁高地建设。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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