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2来源:前海管理局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深前海【2016】170号),现下达深圳市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6年度第二批总部企业集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第二批总部企业集聚扶持资金扶持企业10家,扶持金额0.39亿元,全部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
二、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及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三、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企业必须在每年年底前向前海管理局书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6年度第二批总部企业集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6年度第二批总部企业集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认定类别 认定金额
1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功能型总部 200
2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总部 300
3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总部 100
4
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其他功能型总部 500
5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总部 100
6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功能型总部 500
7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总部 700
8
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功能型总部 500
9
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总部 500
10
山东高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现代物流总部 500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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