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09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易晓春
张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前海管理局参考各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前海总部的认定标准,分别以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和特殊总部来划分,不同总部有着不同的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申请集聚扶持、贡献扶持、空间扶持、人才扶持及培育扶持等。
张锋指出,2016年,前海管理局拨备了4亿资金专项用于总部扶持。其意义既是对落户总部企业的奖励,有效稳定这部分企业,也将形成良好的产业导向,吸引更多潜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总部设在前海。
与会企业表示,前海除了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更是创新创业的绝佳平台。高大上的创新政策+实实在在的优惠措施,让企业对前海的未来发展充满期待。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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