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3来源:深圳商报作者:余璐
商家盼前海试点细则出台
上海自贸区今年1月获批开展平行进口车业务,2月15日正式启动,管理细则规定,从事平行进口汽车业务的商家,需从事汽车销售5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上一年销售额超过4亿元,这些规定被市场认为“准入门槛过高”,因此也导致整体销量不佳。
实际上,平行进口汽车并非新鲜事物,天津港是我国平行进口汽车的重镇。4月2日,上海自贸区第一批通过正规平行进口渠口进口的两辆汽车在洋山港开箱,并已经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有媒体报道称,在此之前,上海自贸区的平行进口汽车几乎全部来自于天津港。
目前前海的平行进口汽车也来自天津港,待用户下单后,再经陆路运至前海,耗时两三天,每辆车的运费达5000多元,是一项不小的成本开支。
记者了解到,进口汽车销售涉及经贸、海关、质检、公安、环保、交委等10多个政府部门,深圳正在加快推进相关细则的制定和出台。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此前在记者会上表示,深圳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将依托前海区位优势,改变现有传统进口汽车经销模式,加速汽车流通及服务的模式创新和产业整合,开创进口汽车贸易新格局,持续增创前海在国际贸易特别是汽车进口领域的新优势。
据悉,深圳试点工作将注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借助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建立集交易、服务、保障和管理一体化的平台运行模式,创新制度和措施,力争在改革监管方式、保证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可推广复制的试点成果。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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