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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宗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5-02-05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张玲

深圳新闻网2月3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孙普)2月3日下午,前海法院组织开展第一次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宗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某科技公司与某深圳某股份公司因买卖机器设备的调试问题产生争议向前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前海法院登记案件后,为快速便捷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减少原被告双方的损失,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中,主审法官仔细询问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规定,劝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理解尊重,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谅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在促进纠纷解决的同时,当事人之间也重塑信任。

据悉,这是前海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通过诉前调解机制调处的首宗案件。

前海法院于2015年2月2日开始受理案件,主要管辖前海合作区辖区内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并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应由其他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前海法院在深圳全市首次推行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制,并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立案听证。2月2日下午,前海法院对首宗具有涉外因素的起诉进行了登记,并组织进行了立案听证。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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