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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企来前海创业可获补贴

发布时间:2015-01-15来源:深圳商报作者:胡思幸

前海新年第一个“惠港”大礼包,将推动落实《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区内港企最高可拿到200万元的补贴资金。

记者从前海管理局获悉,为推进与强化深港合作,前海新年第一个“惠港”大礼包,将推动落实《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区内港企最高可拿到200万元的补贴资金,具体将于下月初正式开放申请。

据了解,截至目前,入驻前海的港企超过1000家,其中金融业占33%、科技和专业服务业占26%、信息服务业占24%、现代物流业占17%。

去年12月9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与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其中专门设定了“港资企业创新创业发展专项扶持特别规定”。该规定专门针对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的特点和香港商业习惯而制定,重点扶持香港中小企业在前海的创新发展。

根据规定,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为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形式在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具体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发起股东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或登记的法人机构,且须从事经营3年以上并依法缴纳利得税;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发起股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含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合资形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香港投资者持有股权比例应达到或超过51%,满足其中一项条件即可申请。此外,作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政策的一部分,港企专项资金的适用产业领域也与其相一致,符合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其他领域的项目都可以提出申请。

记者了解到,具体补贴方式分为贷款贴息和财政资助两种,企业可以根据需要任选其一,两种方式的最高额度均不超过200万元。按规定,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对企业的实际贷款给予三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两年,在企业支付完结贷款利息后一次性拨付贴息资金。另外一种是采用财政资助方式,按企业申报时实缴注册资本的50%予以资助。专项资金将发放到企业的监管账户,资助金额超过20万元的,监管银行根据企业发展进度分期拨付资金。

对此,前海管理局表示,此次专门为港企优先安排专项资金,既体现了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对港资企业的倾斜,也体现了前海对于服务业试点资金的灵活运用,发挥国家财政吸引港企到前海的杠杆作用。此外,该专项资金也将为香港青年创业团队到前海梦工场创业打开通道。

编辑:黄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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