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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首批通过15名法院主审法官 研究生学历占近九成

发布时间:2014-12-30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蔡佩琼 王东兴 崔展翔

12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市中院代院长万国营同志提请的任免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闻长智和彭亮等15名主审法官的任命获顺利通过。

前海新闻网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蔡佩琼 通讯员 王东兴 崔展翔)12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市中院代院长万国营同志提请的任免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闻长智和彭亮等15名主审法官的任命获顺利通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批复》(法[2014]303号),前海法院已于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

依据《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首批主审法官遴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的规定,前海法院面向全市两级法院遴选首批主审法官15名。此次主审法官遴选的资格条件为现任三级法官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且从事审判执行工作5年以上,审判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办案质量好、效率高等等。

为提高前海法院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公信度,确保将综合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审判骨干遴选到前海法院工作,经深圳市委批准设立的前海法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以下简称遴选委员会),负责从全市法官队伍中遴选前海法院首批主审法官的相关工作。


根据《遴选方案》的安排,12月16日,市中院发布了遴选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全市两级法院共有54名法官向遴选办提交了报名申请。12月22日,遴选委员会召开会议,采取面试方式对参选人员的个人素质和适岗能力等进行了考查,并结合职位要求,按照遴选职位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差额投票推荐确定31名同志作为前海法院主审法官候选人员。

在此基础上,市中院党组对31名主审法官候选人员进行了提名及组织考察,并经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了彭亮等15名同志为前海法院主审法官任职人选。

此次遴选产生的15名主审法官均具有民商事法律专业背景或具有民商事审判工作经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的13人,占总体87%,获得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的5人,占总体33%;男女比例为10:5;平均年龄38岁,年龄最大的42岁,年龄最小的34岁。

编辑: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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