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4来源:深圳商报作者:
金融企业注册数量增62倍
“2014年,国家一行三会批复最新29条金融创新政策,力度空前,可以说是2010年前海成立以来最为丰收的年份。”贺龙德表示。这29条政策包括,人民银行同意前海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可回到境内发债,并以人民币形式调出境外使用;国家外管局同意QDLP试点,先期给予10亿美金的额度等。29条创新政策中属全国第一次提出的有12条,确保了前海金融政策创新在各新区中保持领先水平,直接推动前海吸引更多的金融创新机构落地。
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正式于今年对外公布,虽然金融业未囊括在内,但是在优惠目录正式颁布后金融企业入驻数目却呈几何数增长,原因正在于前海坚持滚动创新,每年都上报和争取新的改革举措,目前已落地40条金融创新措施。
“企业会用脚为前海‘投票’,这些金融创新对金融企业落户前海的吸引力并不亚于税收优惠。”张备说。数据显示,从2013年1月以来,入驻前海的金融企业从152家增至9662家,增长了62倍。
具体而言,目前前海商业保理公司存量企业累计达461家,为全国第一;金融持牌机构总数达107家,银行机构13家,信托子公司13家;证券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22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28家。除银、保、证、公募基金等传统金融业态外,大量PE、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要素交易平台等新兴金融业态竞相出现,其中在前海注册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达496家。
编辑: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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