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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个部门出台政策支持前海进行金融创新

发布时间:2014-10-22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在这一系列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完善金融服务产业链的若干措施中,涉及加强深港跨境合作的政策超过三分之一。有关人士分析,这些政策落地之后,将大幅提升深港金融合作和前海开发开放水平。

前海新闻网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曹崧)随着证监会支持前海金融加快先行先试“十五条”于日前出台,国家监管机构最新批复给深圳以及前海的金融创新政策共35条至此已经全部对外公布。在这一系列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完善金融服务产业链的若干措施中,涉及加强深港跨境合作的政策超过三分之一。有关人士分析,这些政策落地之后,将大幅提升深港金融合作和前海开发开放水平。

“深港通”成为最大期待

在这些政策里面,直接提及加强深港两地相关合作的措施共7条。

其中,颇受外界关注的亮点来自于证监会提出的“支持深港两地资本市场加强交流与合作,未来在沪港通积累一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支持深、港交易所本着互利共赢原则,研究探索新的合作形式”,被业界普遍认为再次体现了证监会对于“深港通”的明确支持。

意见直接提及深港合作的还包括:建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调合作,研究论证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方案;支持深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参与和拓展面向内地和香港两地的证券期货业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根据CEPA有关承诺,积极推动港资机构在前海按规定设立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在中国保监会出台的关于深化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8条意见中,有两条直接提及深港合作,分别为“支持深港保险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深港两地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互联互通的方式和途径”与“研究在《内地与香港关于设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支持更多保险机构利用香港市场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在境外设立机构并开展人民币保险业务”。

促进深、港两地的直接探索合作还包括银监会关于“支持在CEPA框架下设立1家消费金融公司”政策。目前,这家由香港永隆银行和中国联通联合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已经启动前期筹建准备,很快将在前海注册成立。


推动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

此外,支持深圳与前海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创新政策也多达6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前海试行的金融创新政策有两条,第一条是同意在深圳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据悉,该试点方案允许投资范围涵盖到非上市交易的股权、实物等新领域,有利珠三角广大投资者合法地投资香港股市和基金,从而分享香港和海外市场的发展机遇。而第二条“支持境外机构参与深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也已正式启动。

此外,相关政策还包括银监会“支持具有离岸业务资格的中资银行在前海开展离岸业务”、保监会“支持深圳保险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创新,探索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范围”以及证监会“支持前海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对募集资金境内或境外使用不作限制”、“拟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子公司募集境内资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待国务院批准并履行规章修改发布程序后实施,证监会将进一步研究扩大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问题”等。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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