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头条
您所在的位置: 前海新闻网>新闻眼>前海头条>

沪自贸区金融政策可在前海落地

发布时间:2014-10-09来源:南方日报作者:

中国证监会特别提及,支持前海在资本市场领域开放创新发展,对上海自贸区实施金融扶持的政策,依相应的程序可以在前海试验和落地。

前海新闻网讯(南方日报记者/张玮)前海又获得新的扶持政策。8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分别发布了15条和8条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意见。其中,中国证监会特别提及,支持前海在资本市场领域开放创新发展,对上海自贸区实施金融扶持的政策,依相应的程序可以在前海试验和落地。同时,未来在沪港通积累一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支持深、港交易所探索新的合作形式。

募集资金境内或境外使用将不作限制

“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积极研究制订定方案,推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支持创业板的良性发展。

按照“牌照管理、业务交叉、规则统一、功能监管”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在前海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支持深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参与和拓展面向内地和香港两地的证券期货业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依法合规在前海设立子公司;支持在前海设立由经国务院批准的证券期货交易所主导发起的私募产品投融资平台。

“若干意见”还支持前海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对募集资金境内或境外使用不作限制;拟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子公司募集境内资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待国务院批准并履行规章修改发布程序后实施。证监会将进一步研究扩大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问题;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前海依法自主开展业务创新,并按照简政放权的思路,简化审批流程,未来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此外,“若干意见”还建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调合作,研究论证为中国内地和香港基金互认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方案。

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

同时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开发开放意见”)提出,将丰富和完善深圳保险市场体系,支持在前海设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组织以及航运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支持设立各类再保险机构及为保险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

在深港合作方面,支持深港保险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深港两地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互联互通的方式和途径;研究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支持更多保险机构利用香港市场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在境外设立机构并开展人民币保险业务。

而在新型市场开拓上,则支持在前海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鼓励开展与互联网金融特点相适应的保险产品、营销、服务以及交易方式创新,培育互联网保险新业态和新型要素交易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深圳保险机构试点开展短期出口信用险业务,为实体经济发展和进出口贸易提供融资便利和风险保障。

编辑:邓雪婷

保存|打印

上一篇一批重大项目将加速落地前海下一篇前海监管加速创新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