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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要争取引入或认可香港标准的权力”

发布时间:2014-09-24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他进一步指出,前海今年推出的《外商投资企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以及在全国首创的“对港资实行国民待遇”方案,特别是不久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保监会等国家监管机构批复深圳前海的17条金融创新政策,将成为前海体制机制创新和先行先试的重大突破。

17条金融创新政策为港企投资前海破除市场壁垒

“大门已开,小门不开”是多年来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来看,CEPA的落实仍然存在诸多困难,最大的问题在于从表面上看,内地市场已经向香港企业开放,但内地许多行业的技术标准或监管措施使得许多香港企业事实上很难在内地开展业务。”屠新泉据此认为,为了吸引更多香港元素加入前海开发开放,进一步深化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合作, 深圳应灵活运用国家各项政策安排、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比如前海要争取引入或至少认可香港标准或规范的权力等等,从而为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扫清各种障碍,使香港企业真正分享前海开发开放的红利。

谈到前海今年推出的前海版“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企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以及在全国首创的“对港资实行国民待遇”方案,特别是不久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保监会等国家监管机构批复深圳前海的17条金融创新政策,屠新泉对此积极评价说:“这些利好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将成为前海体制机制创新和先行先试的重大突破,为香港企业投资前海破除市场壁垒,让更多的港商分享前海开发开放和快速发展的红利。”

他进一步分析认为,作为“特区中的特区”,作为香港内地合作先导区,在前海推进深港深度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香港具有现代服务业和国际化优势,深圳具有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优势,如果通过前海这个平台把香港现代服务业优势和深圳先进制造业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将为深港两地产业优化升级打造良好条件,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引领珠三角产业升级。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前海探索卓有成效

谈到前海应该怎样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实现入区企业超过1万家、服务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的目标时,他认为,“营商环境的营造根本在于调整政府和市场关系,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同时又要加强政府的服务功能和监管功能。在这方面,深圳市政府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前海管理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如设立前海商事法院,打造国际化商事仲裁平台;在企业设立、经营许可、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深港货物贸易便利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推进深港职业资格互认,促进各类要素更加便捷流动等。

他指出:“从香港的经验来看,营商环境的首要因素是高透明度的法治环境,政府的权力和职责都应以明确的法律规章来确定,并且要受到企业和个人的监督和评论。”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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