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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招行合作筹建 前海首家消费金融公司

发布时间:2014-09-22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日前,招商银行旗下全资子公司香港永隆银行与中国联通合作,拟于前海注册成立“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筹建中。

前海新闻网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曹崧)成立已有四年的前海合作区发展进入“加速度”。9月初,银监会最新批复给前海10条创新金融政策,其中“支持在CEPA框架下设立1家消费金融公司”转眼已有落地。日前,招商银行旗下全资子公司香港永隆银行与中国联通合作,拟于前海注册成立“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筹建中。

据悉,这是自2013年9月底银监会宣布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范围后首家获批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也是我国第一家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即CEPA)框架下申请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

CEPA框架下的重要实践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及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等。通俗地讲,就是可用于结婚、装修、购买家电的消费贷款,它的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审批高效。

国内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牌照发放始于2010年。但由于消费金融的贷款不需要抵押和担保,风险系数较高,截至2012年10月底,只有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的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获取牌照并正式运作。

2013年9月,银监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由原来的4个扩大至16个,并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却迟迟没有批准新的牌照。据了解,16个试点城市中也不包含深圳,这次招联消费金融的获批,更得益于CEPA中的相关制度优惠,以及招行在香港地区拥有永隆银行的独特优势。

就此,招商银行表示,永隆银行作为招商银行集团在港全资金融机构,符合CEPA项下的试点条件。双方的合作是对CEPA框架基本安排的重要实践,能够有力地促进内地与香港在金融领域中的深度合作。永隆银行会将其在香港高度自由化的市场中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经验移植到合资公司,包括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等,以促进消费金融公司的健康发展。


配套公司已在前海成立

据悉,目前正在筹建的“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20亿元人民币,合作双方各出资10亿元,由招行旗下永隆银行和中国联通各持股50%。试点初期主要为2.95亿联通客户提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创新金融服务。随着业务发展,新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适时引入新的投资者,探索混合所有制的运营与发展模式。

招行方面表示,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金融行业与通信行业的渗透和结合已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特征。特别是2013年以来,移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得如火如荼,尤其在互联网的小额贷款、理财类业务迅猛发展、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在此背景下,中国联通与招商银行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具有品牌、用户、业务、资源、渠道等明显互补优势。联通的优势在于网络支撑和运营能力、庞大的客户资源和线上线下渠道,能够“创造消费金融运营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招行的优势则在于零售金融的客户资源与业务经验,双方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因此双方合作,在新兴移动互联网金融业务领域合作前景广阔,合作对双方都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协同价值。

此外,记者还获悉,今年4月,双方共同筹建的联招科技也在前海正式注册,注册资本4000万,其经营许可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国内贸易和经营进出口业务。目前该公司主要进行系统开发工作,并在移动支付及相关领域开展研究与探索,储备技术和人才,未来将以技术探索和信息服务为主体业务。相关人士表示,联招科技与招联消费金融不仅注册地相同,联通方面的出资公司也一致,相信是早有布局。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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