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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或拟定创新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14-09-03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战略处处长贺龙德在会议中就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何来前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表示,企业到前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通过先征后补的方式,同时享受创新保护。

前海新闻网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曹崧)8月29日,2014香港首届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在香港举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战略处处长贺龙德在会议中就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何来前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表示,企业到前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通过先征后补的方式,同时享受创新保护。

贺龙德表示,前海拥有几大优势,使得企业到前海来,能开展许多在别的地方开展不了的业务。首先,最突出的是跨境贷款。当前,香港的借款利率在4%-4.5%,加上交纳的12%的利息预提所得税和营业税,香港的人民币借款年化利率在5%摆布。而相比之下,内地的人民币借款的基准利率在6%摆布,即便许多大规划公司的借款本钱也要在此基础上浮10%-20%,实践的年化利率在7%。

“而且过程简单,前海的注册企业和香港的贷款银行签一个贷款合同,然后深圳的中资银行做结算行,只要银行和你签了贷款合同,钱就可以马上放过来。”贺龙德说,虽然国内其他区域也有类似政策,前海仍然具有优势,因为前海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没有限制。而在其他一些地区,一般企业的贷款额度通常为注册资产的1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额度通常为注册资产的1.5倍。贷款期限则一般要求1年以上。而在前海可以做6个月、9个月等短期融资。

此外,前海也具有十分适合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的土壤。据贺龙德介绍,目前前海有多种金融创新模式提供便利,如投资者可设立境外基金,募集境外人民币,通过在前海设立QFLP(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当地互联网金融企业。

另外,前海实行外资PE(私募股权投资)意愿结汇制度,以往结汇资金不可投资境内企业股权,但现在通过设立人民币专用账户,结汇资金可用于投资互联网金融企业股权,而这一业务目前仅能在前海试点。

会上,贺龙德还透露,针对互联网金融在监管上的空白状况,前海准备拟定创新保护条例以保护创新企业。此外,前海还将协调国家一行三会在前海建立驻点机构。“现在中国证监会在前海已有一个办事处,我们将在这个基础上整合成一个超级金融监管局,来探索互联网金融这种新事物的监管标准和行业标准。”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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