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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发布金融业发展政策汇编及金融业务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4-08-14来源:前海新闻网作者:邓雪婷

金融业务政策包括了跨境人民币贷款、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公司外汇资金池、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保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要素交易平台等11个方面的内容。

前海新闻网讯(记者 邓雪婷)为方便市场主体全面及时了解前海支持金融业发展相关政策,便利市场主体到前海办理金融业务,推动前海金融政策贯彻落实,前海管理局局编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汇编及金融业务操作指南》,并于8月13日向社会公开。该手册详细梳理了前海金融业的各项相关政策,为前海规范化管理金融机构及企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将进一步推动前海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记者了解到,金融业务政策包括了跨境人民币贷款、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公司外汇资金池、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保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要素交易平台等11个方面的内容。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图示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是指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先支持用于进口及其它对外支付的贷款需求。《操作指南》还规定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房产。

在跨境融资政策方面,前海支持并协助注册在前海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在能提供完备的购买飞机、船舶或大型设备的交易材料,证明业务具有真实性背景的前提下,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通过债券、股权等方式引入跨境外币资金;支持注册在前海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从香港经营人民币的金融机构引入跨境人民币资金,扩展融资渠道。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前海管理局可批设注册资本在3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

 

附件下载: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汇编及金融创新业务操作简明手册(简体版).pdf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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