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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前海)律师事务所抢滩前海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4-05-03来源:《法人》作者:吕斌

“法制前海”是前海设立的主要思路之一,随着大量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地以及大批创新型企业入驻,前海的法律服务市场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

前海新闻网讯 “法制前海”是前海设立的主要思路之一,随着大量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地以及大批创新型企业入驻,前海的法律服务市场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

“随着大批企业开始入驻前海,作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机构,我们也开始了在前海的谋篇布局。”4月24日,在北京德和衡(前海)律师事务所(下称“德和衡(前海)”)位于深圳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23层的办公室,该所执行主任温贵和告诉记者。

经过9个月的筹备,德和衡(前海)于2013年12月11日获批成立,成为第二家在前海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首家进驻前海的异地律师事务所。

在温贵和看来,自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来,前海蕴藏的巨大法律服务市场以及鼓励内地律所与香港律所开展联营的政策,给两地律师事务所留下了无限期待。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下称“华商所”)作为本地所,其前海分所早德和衡(前海)14天成立,成为首家进驻前海的法律服务机构。华商所还拿下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下称“前海管理局”)的法律顾问。华商所高级合伙人王寿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华商所之所以进驻前海,看中的是其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定位——大批创新型优质企业的云集,势必给高端法律服务市场带来新的机遇。

据记者了解,在华商所和德和衡(前海)之后,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在前海的分支机构也相继获批,前海法律服务市场的初步格局已然成形。


法制前海

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前海合作区有着与其他经济新区或开发区截然不同的地方——前海有着一套为自己量身定做的法规制度。2011年6月27日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下称“《前海条例》”),被誉为前海的“基本法”。在前海15平方公里土地内,将不会实行内地通行的管治模式,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充分融合香港和深圳两个市场、两种制度的优势元素。

以前海的管理机构前海管理局为例,设立之初就被定性为“法定机构”而非“行政机构”。《前海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前海管理局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具体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制度创新、综合协调等工作。

《前海条例》还明确了前海管理局的机构设置应当遵循精简高效、机制灵活的原则。前海还借鉴香港廉政公署制度,设立了廉政监督局。

除批准律师事务所进驻之外,前海合作区还设立了专门的商事审判机构,审理有关商事纠纷案件,并鼓励深港合作建立法律查明机制,为前海合作区商事活动提供境外法律的查明服务。此外,中央还鼓励前海合作区引入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度,并鼓励香港仲裁机构为前海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商事仲裁服务。

这些在法制层面的锐意改革,将为律师事务所今后的业务开展起到制度保障作用。

“前海将按照小政府、大服务、国际化、低成本、高效率、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企业化的运作模式,探索用企业精神改造政府。”温贵和说,完善的法制创新和行政机构的自我改造,将成为企业和律师事务所进驻前海的推动力。

王寿群亦认为,高端服务业是前海优先鼓励的方向,这种全新的定位与法律服务机构的发展理念相契合。尤其是随着金融服务业为主的产业定位逐步完善,金融证券类高端法律服务需求也会日益增长。


律所的创新

自2013年12月揭牌以来,作为前海管理局的法律顾问,华商律师事务所逐步参与了包括《金融信息安全保障条例》等在内的前海特区有关法规的起草工作。

王寿群认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进驻,除了自己的战略布局需求之外,也可以给前海带来一些实践层面专业的、建设性的法律建议,有助于园区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截至目前,前海的相关优惠政策、体制的创新、法律的创新、管理制度的创新等,给外界留下深刻印象。但在实践中,仍有一些尚待突破的地方,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

前海很早就提出了内港律师事务所联营的设想,香港的法律服务机构也对此抱有很大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曾对媒体表示,香港律师公会在前期报告中提出了前海法律服务“紧密联营”的模式:即由两地律所按照协议约定,在前海组织一个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并以该所的名义对外提供法律服务,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允许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全面提供涉港、涉外服务,由相关的司法行政机关制定关于律师业合作的法律法规,包括组织的业务范围与规则。

香港律师公会还提出了“混业经营”的建议,如事务所可聘用与法律服务相关的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士,与律师一起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和相关的意见。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德和衡(前海)在筹备时就有与香港律所联营的念头。德衡律师集团创始人、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曾为此亲赴香港,与香港律师公会、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及当地香港律所就在前海提供法律服务交流探讨,他发现,香港方面也非常看好前海法律服务市场,对内地、香港律所联营模式也表现出了兴趣,他们对前海的期待和系统研究比内地律师更细致、更积极。

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在国内尚无先例。经过接洽,香港顾张文菊律师事务所与德衡律师集团达成联营意向。2013年3月,他们向深圳司法局提出联营所申请,拟定双方共同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各自在联营所派驻十名律师。

但联营所的申请最终遇到了障碍,尽管深圳司法局和前海管理局对此都持欢迎态度,但方案上报之后迟迟未得到回复。拖了几个月之后,顾张文菊律师决定退出联营计划。德衡律师集团最终以北京德和衡(前海)律师事务所名义申请并获批。

在王寿群看来,“法制前海”是前海设立的主要思路之一,随着大量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地以及大批创新型企业入驻,前海的法律服务市场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进驻前海也成为改革创新的大胆尝试。


法律服务市场的机遇

尽管目前前海仍是一片空地,法律业务还不能全面开展。但进驻前海的律师事务所却均对自己的未来表示乐观。

王寿群告诉记者,律师事务所落地前海之后,前海特区内的客户肯定是重点服务的对象,但客户不仅仅局限于前海。

一方面,已经入驻的企业中金融类企业占了最大比重,而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很强,他们的业务往往跟法律结合得很紧密,一些较大金融方案的设计、金融产品的推出、金融并购、上市融资等,都需要律师团队的参与,这正是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所擅长的。

另一方面,对于尚未入驻的企业来说,如果对前海感兴趣,希望入驻,必然要事先对前海有充分了解,包括政策环境、法制创新、税收等多个方面的优惠和限制等等。此外,前海对于企业准入有严格规定,一些传统企业要进驻前海,可能要开发新的业务模式才可以,对于这些新增加的板块,如何规避风险、如何融资等,都需要专业的机构来做设计。

“所以对于已经入驻和尚未入驻的企业来说,我们都有很大的空间去提供专业服务。”王寿群告诉记者。

温贵和亦对记者表示,前海作为深港合作的平台,其目的并非只局限于15平方公里土地之内,而是放眼全国。前海的平台作用将助推园内的企业向深港两地扩展,并最终延伸至全国。

“在他们走向全国的同时,我们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也有机会伴随他们走向全国市场。”温贵和说。

相对于经济层面的政策,前海在针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政策开放方面,不如外界预期。对于港资律师事务所来说,入驻前海在法律、政策上也还达不到畅通无阻的程度。但前海在变革中释放出的信号是积极的。

据王寿群介绍,目前华商所已签约前海企业公馆,明年即将交付使用的办公室会容纳30到40位员工。而德和衡(前海)临近前海的办公室早在2013年中旬即投入使用。尽管尚无具体业务开展,这些抢滩前海的法律服务机构已经开始了运作。

“一切都是新鲜事物,法律服务机构在进驻前海之后,也和企业一样,要适应这里的环境,慢慢摸索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温贵和告诉记者。

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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