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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推出《梧桐私募债业务规则》

发布时间:2013-12-13来源:前海管理局作者:

试水数月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在12月10日推出自己的《梧桐私募债业务规则》。为压低融资成本,迎合融资在千万量级的企业需求,前海股交中心很早就尝试了“去中介化”发行方式:首只“梧桐私募债”由深圳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由深圳担保集团增信,省去保荐、审计、评级、承销等环节,票面年利率仅为8%。

12日发布的《业务规则》,依然遵循去中介化的思路。规则把投资人分为五级,其中“ABC”分别对应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信托、资管等SPV)、合法私募机构及其产品;D类对应合格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F类对应发行方高管及股东,仅限购买其企业所发债券的次级份额。发行人均为中心挂牌企业,只要合法设立、有一年存续期、资金用途符合国家规定,即可发债。鼓励各参与机构依托中心,探索、丰富、创新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方式和品种。

编辑:周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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