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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合作区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住房期满四年后续租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1来源:作者: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和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住房合同期满四年续租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将审查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一、续租合格名单

本次共受理121家企事业单位续租申请。经审核,共121家单位审核通过。审核合格的企事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qh.s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续租签约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事业单位于2021年12月7日-13日,到“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二楼60-63号窗口办理签约手续。

对于续租后非在地在营企业的入住人,主动退出和不符合条件退出的,不再予以变更,由我局收回住房,若承租企业回归在地在营的,可继续办理变更入住。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前海管理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前海廉政监督局等投诉、举报:

(一)公示期间,对续租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前海管理局书面提出申诉,联系电话:36668888,地址:南山区

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楼办公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书面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2021年第二批人才住房合同期满四年续租企业名单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编辑:吕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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