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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条措施支持自贸片区展示制度创新成果

发布时间:2019-03-04来源:深圳晚报作者:

    日前,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展示体验区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全方位展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制度创新成果。《办法》主要从设立、建设与管理、支持措施等三个方面提出14条主要措施。

 在申报建设专项展示厅和展示体验窗口条件方面,《办法》要求,申报单位应当就该单位推出的优秀制度创新成果,提供可供展示宣传的介绍资料(含文字、图片、视频等);申报建设专项展示厅的单位,应当提供不少于40平方米的展示空间;申报建设展示体验窗口的单位,应当提供不少于20平方米的展示空间。

 《办法》明确,专项展示厅和展示体验窗口根据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工作的领域,划分为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创新、人才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和党的建设创新等类别展区。《办法》还提出,前海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年度预算中列入相关资金计划,为展示体验区的建设提供支持。每个专项展示厅建设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个展示体验窗口建设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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