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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7-09-24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结果显示,前海廉洁状况总体较好,“廉洁成就前海”理念深入人心。

2013年5月,伴随着前海的大开发、大建设,专责前海区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机构——前海廉政监督局正式设立。

成立以来,前海廉政监督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坚持“以廉洁为目标,以诚信为基础,以法治为根本,以制度为关键,以惩处为保障”的理念,积极探索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环境下,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的反腐倡廉新模式、新途径。出台了建设“廉洁示范区”工作意见68条,简政放权,对行政管理与服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廉洁市场。开展前海廉洁状况测评,公开发布了国内首份自贸区廉洁状况《白皮书》,结果显示,前海廉洁状况总体较好,“廉洁成就前海”理念深入人心。今年6月,广东省政府正式发文,将廉洁状况测评作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打造“五位一体”监督体系

前海廉政监督局创新监督体制,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设立“一体化”廉政监督机构。前海廉政监督局为深圳市委市政府的直属机构,归口市纪委管理。按照“条条派驻、块块统筹”的原则,分别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和审计机关选派人员组成“五位一体”的监督力量,通过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资源共享形成了监督合力。前海廉政监督局的监督手段涵盖了党纪、政纪、法纪调查,拥有完整的监督链条,监督范围覆盖前海的机关单位、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全体公职人员,可以调查前海范围内的一切贪腐行为。

发挥体制优势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前海廉政监督局立足于“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优势,发挥资源整合优势,联合办案,灵活机动, 同步预防,形成前海特色的办案机制。

在执纪审查中,纪委牵头协调,监察效能先行,审计核查开路,公安侦察取证,检察依法惩处,拓宽问题线索搜集渠道,提升办案技术手段和突破能力。查办了深圳地铁集团前海项目原主任杨某、市建筑工务署前海项目原主任王某、市市场监管委驻前海办事大厅原负责人曹某等腐败案件。作为市纪委的机动办案力量,前海廉政监督局还在全市范围内查办了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原主任何某、深圳市社工委原副主任叶某等系列重大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凸显了“五位一体”廉政监督机构的独立、权威、高效。

在重大案件查办过程中,同步跟踪研究案件背后的每一个风险点,及时开展以案治本工作,堵塞漏洞。如在办理曹某、王某案件中,迅速提交剖析报告及整改意见,立查立改,开展“黑中介”专项整治及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

创新制度建设 扎紧制度的笼子

前海廉政监督局坚持制度先行,立足有效管用,筑造廉洁前海的制度“试验池”。以约束性制度为“利剑”,解决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在土地出让开发、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局属企业管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制度。近日,前海廉政监督局发布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防止利益冲突规定(试行)》。对前海全体公职人员,在营利活动、兼职取酬、亲属从业、任职、社会交往、借贷、职务影响、金融活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等11个方面的利益冲突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前海廉政监督局负责人介绍,制订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抓早抓小,在法律“红线”和纪律“底线”之前,再设置一道“警戒线”,以警醒前海公职人员严守纪律和规矩,防止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同时,进行监督方式创新。紧盯前海开发建设和公职人员队伍风险问题,立足关口前移,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通过这些措施,前海“不敢腐”的目标基本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正在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初步显现。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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