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前海网>新闻眼>金融服务>

7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落户前海

发布时间:2017-08-07来源:深圳商报作者:

这是深圳银监局继2015年出台发布《关于试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的通知》之后,支持自贸区银行业发展,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创新的又一尝试。

近日,深圳银监局修订并发布了《关于简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银行业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这是深圳银监局继2015年出台发布《关于试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的通知》之后,支持自贸区银行业发展,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创新的又一尝试。

深圳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深圳银监局修订自贸区银行业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一是扩大简政放权范围,将分行级以下机构(不含分行)及其高管的报告制管理范围由“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本地商业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扩大到“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二是取消区外或区内现任高管向区内同质同类机构平级调动职务(平级兼任)或改任(兼任)较低职务的任职资格审查,改为事后报告制;简化区外或区内现任高管向区内非同质同类机构平级调动职务(平级兼任)或改任(兼任)较低职务的任职资格审查方式,无须进行任职资格考试。三是进一步提高机构材料报送的便利性和规范性,对标银监会新的行政许可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取消或简化了部分报送要求,以尽可能降低机构报送材料的复杂程度。

该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有7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落户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其中包括7家法人机构、17家商业银行分行、1家信用卡中心、46家支行,机构密度是深圳市的2.5倍;继交通银行前海分行离岸业务中心之后,平安银行前海分行离岸业务中心也于2017年3月正式开始过渡期试营业。自贸片区机构密集、种类丰富,初步形成了银行业聚集效应。截至2017年6月末,深圳银行业对自贸试验区客户存款余额3099.22亿元、贷款余额1179.66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5.5%和24.23%,2017年上半年国际结算量1090.71亿元,有力支持了自贸区建设。

编辑:易晓春

保存|打印

上一篇前海深港合作论坛:共建国际金融中心观点集萃下一篇前海成全国最大新金融、类金融机构集聚地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