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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探索建立律师调查令制度 保障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17-06-08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易晓春

6月8日,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深圳新闻网前海讯(记者 易晓春)6月8日,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改革纲要及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从六个方面深化改革,探索建立律师调查令制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据介绍,前海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该类案件是前海法院受理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3022件,约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59%,其中涉港案件2195件,占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73%。法院在审判中,面临当事人对抗性较强、配合度不够,案件审判效率有待提升;诉讼权利被滥用,浪费司法资源和损害诚信体系;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存在困难,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问题。为此,前海法院以提升涉外涉港澳台审判的整体效率为目标,从审前程序着手,近日制定了《关于完善涉外案件审前程序促进当事人诉讼合作的工作规程》,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6月初,该法院开始探索建立准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调查收集证据和律师调查令制度,规范调查收集证据的程序。该工作流程对调查令的申请与适用、调查令调查的证据、使用调查令的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该院通过与国土、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联动合作机制,支持律师持法院调查令调查当事人的银行账号、档案资料、权利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帮助法院有效查明案件事实,提供司法调查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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