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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改革优化审判机制

发布时间:2017-01-26来源:法制日报作者:

为回应深圳、香港两地商事主体的普遍需求,深圳前海法院在积极推进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改革的同时,加强审判能力。

刚过去的一年,深圳前海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达1582件,比上一年同期上升159%,其中涉港案件1211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为回应深圳、香港两地商事主体的普遍需求,深圳前海法院在积极推进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改革的同时,加强审判能力。

前海法院成立不到两年来,在制定实施《关于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涉合作区与自贸区案件审判指引》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精细化各项改革制度,又先后出台了《关于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域外法查明办法》《关于正确认定涉港因素保障当事人依法选择适用准据法权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工作规程》等制度。

目前,前海法院正积极探索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中,推行以诉讼费承担为主要调节机制,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拖延诉讼等各项创新机制,并探索制定《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指引》,将涉外涉港澳送达、专业审判、法律查明与适用、调解员与陪审员、裁判文书写作等内容囊括其中,对涉外及涉港澳台审判作出整体性的裁判指引,达到规范审判的目的。

前海法院还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加强与香港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提升依法公正裁判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案件受理情况,前海法院从金融、科技、文化产业、公共事务等领域选任了13名高学历专家型港籍陪审员,通过他们参与涉港案件的审理,有利于减少和消除涉港案件当事人因法律制度、文化理念不同对法院案件审判可能产生的误解,提升涉港案件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理解和信任,并有利于涉港商事纠纷矛盾的化解。该法院通过港籍调解员主持调解,其在涉港案件中的作用,消除因制度理念和生活环境的差异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前海法院还立足于建设具有国际、区际司法公信力的法院和满足两地商事主体的普遍诉求,通过关于司法审判的常态化交流,打造开放透明、学习研究的平台,与香港相关法律界同仁达成共同巩固和扩大合作发展的愿景。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和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都先后来访交流,前海法院针对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深化交流合作、强化司法互助,提高涉港澳案件审判质效,方便和保护两地商事主体贸易投资的倡议,也得到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积极响应。

针对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规定繁多、送达时间过长及送达成功率低等问题,前海法院深入研究、认真探索有效送达的新方式,制定了《关于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对域外送达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创设了涉港案件当事人转交送达方式并成功运用于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了涉港澳台案件公告送达制度,明确了对“穷尽其他送达方式”的判断,统一了刊登公告的载体,解决长期制约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质效提升的“送达难”问题。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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