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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港企港人可申请人才住房

发布时间:2016-12-01来源:深圳商报作者:彭琰

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前海专门设立深港合作住房,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和港籍人才可申请住房福利。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前海专门设立深港合作住房,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和港籍人才可申请住房福利。

按照《暂行办法》,前海人才住房作为深圳市以及南山区人才住房的补充,优先面向符合前海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专业服务等产业的人才,同时兼顾为前海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中的人才。前海人才住房分为深港合作住房、产业扶持住房和公共服务住房。其中,深港合作住房是指配租给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的人才住房。

前海人才住房的配租申请主体原则上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前海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全职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过购房补贴;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含军队用房)。《暂行办法》称,在同等条件下,住房应当优先配租给港籍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按照《暂行办法》,前海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两年,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两年。前海人才住房管理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前海管理局根据前海的经济发展、产业导向、人才政策和房源情况等因素制定配租方案,配租方案、房源信息、配租政策等信息,应当在前海官方网站和全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公布。人才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遵循深圳市相关规定,并在前海官方网站公布后实施。(记者彭琰)

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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