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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沈四宝、刘新魁等被聘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

发布时间:2015-02-16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易晓春 通讯员 漆染

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内地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推行法定机构改革并实行以国际化的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

陈彪副市长表示,深圳国际仲裁院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深圳市委市政府“三化一平台”建设的重要方面,也一直是内地与港澳法律紧密合作的重要平台,在前海蛇口自贸区和深圳经济特区承担着提升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前段时间梁振英特首到前海考察时也十分关注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工作。深圳市政府借鉴香港经验,为深圳国际仲裁院实行法定机构改革并建立了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积极履行职责,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的管理运作和特区国际仲裁的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决策、指导和监督作用。

据悉,此次增聘后,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中有梁爱诗、梁定邦、王桂埙、刘新魁、Peter Malanczuk等5名理事来自香港和国外,境外理事占比达到41.7%,超过经国务院法制办备案公布的特区立法《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境外理事须达三分之一的要求。

境内外法律界和工商界表示,由国际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理事会代表政府和社会公众对深圳国际仲裁院承担决策和监督职能,在制度上保证了国际仲裁机构的公开、透明、独立和公正,消除了境内外当事人对于仲裁机构受到行政干预、地方保护和内部人控制的顾虑,强化了中国商事仲裁的国际公信力。

据统计,2014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案件数量为838件,其中涉外案件数量占65%,涉及争议金额69.59亿元人民币。据香港法院执行全球各地仲裁裁决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香港法院裁定执行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裁决数量居中国内地仲裁机构之首,占总数的38.5%。

此次深圳市政府在境内外聘请新理事,最终决定由梁爱诗、沈四宝、刘新魁等知名专家加入理事会,将进一步推动国际仲裁院以更高的标准、更广阔的视野,充分发挥商事仲裁的作用,在营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加强粤港澳法律深入合作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易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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