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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保险业聚焦改革创新 互通互联大有可为

发布时间:2014-11-12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

今年8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出台的“支持深圳(前海)保险业改革创新”的8条具体政策(简称“深八条”),主要围绕在前海探索新机构、新业务以及进一步对香港保险机构开放的内容展开。其中,保险深港互购是否能成为可能,牵动着市场神经。

利好政策支持深圳保险业发展

除了加强深港保险合作,“保八条”政策也特别提出了要构建了前海保险改革创新的总体政策框架体系、丰富和完善深圳保险市场体系,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等方向。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2014年6月30日,深圳共有保险法人机构17家,资产总量达2.2万亿,机构数量和资产总量分别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和第二位;各类保险分支机构69家,专业中介法人机构129家。2013年,保险业增加值占深圳金融业比重超过20%,占深圳GDP比重接近3%。此外,2013年,深圳保费收入达到468.76亿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

由于政策利好,一年时间里,不断有保险机构被吸引落户前海。截至今年10月,注册在前海的保险及保险中介法人机构数量已经达到12家,总注册资本达135.35亿元,其中1家寿险法人公司,1家产险法人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8家保险中介公司。在政策支持方面,前海航运保险业务营业税免税政策已经落地。

有关人士分析,目前深圳保险法人机构主要集中在产寿险法人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还没有一家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各类专业保险公司,“保八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该类机构,相信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深圳保险市场体系,有助于促进前海保险创新,提升深圳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编辑: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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