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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4-14来源:前海管理局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及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三方面。

数据统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与东滨路交界南侧前海综合办公楼;邮编:518054;联系人:戴瑞睿,电话:36668880;传真:36668800;电子邮箱:qhglj@szqh.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规范流程,多形式多平台推送,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前海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优化了《前海管理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前海管理局信息报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信息发布制度,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确立了信息发布新闻发言人负责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

(二)多平台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更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一是加强了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各处室及下属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人,定时定量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并通过多渠道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及相关单位报送前海建设、落实政策、招商引资等相关情况。二是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不仅通过前海管理局网站、政务微博及时公开信息,更通过中央、省市及境外媒体对相关信息对公众开展了解读等一系列后续跟进。

(三)多部门协同,提高服务水平

我局于2013年接收了市规土委等部门在前海区内的部分行政审批职能,市公安局等部门也设立了派出机构负责其他前海区内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在前海办公楼前海e站通服务大厅设立了综合服务岗位及服务电话,并在开发前海e站通审批系统,通过信息化协调局内各行政审批部门及各派驻机构的服务。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及工作亮点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1、2013年,我局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总数50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09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7条,政策类信息147条,政府采购、人事公开及其他类信息123条。通过政务微博信息公开180条。

2、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多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接受媒体采访58次,通过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香港经济日报等中央、省市及境外新闻媒体公开信息52条,媒体采访信息176条。从2013年9月下旬开始,我局在深圳电台898频率固定播报前海信息,2013年累计公开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暂无公开收费及减免、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其他相关信息公开事项。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工作亮点

1、追踪信息公开的传播效果

  我局就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后续解读及传播追踪,通过媒体解读会等形式积极报道前海信息公开内容,使公众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内容。

2、积极做好各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衔接

  我局与市各相关单位保持紧密沟通,积极做好其他单位在相关政策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衔接,使前海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及时明确相关政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宣传多元化不够、解读跟进较慢等问题。

随着前海合作区进入大开发大建设阶段,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将正式进入新阶段,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学习,主动积极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对新媒体传播方式和规律的研究,以更加专业的水平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发布功能。

2、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的工作进展及社会工作关注热点,积极主动利用多样媒体及多平台公开信息,加强社会各界对前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了解。

3、结合市对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的维护及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权威性。

编辑:周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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