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头条
您所在的位置: 前海新闻网>新闻眼>前海头条>

前海法庭首次启用港籍调解员 ADR调解成功

发布时间:2014-02-26来源:前海新闻网作者:易晓春

某香港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前海法庭首次启用港籍调解员调解下,顺利达成调解意向。

前海新闻网讯(记者 易晓春)2月25日,前海法庭深港商事调解中心(ADR)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调解”。此前已经立案受理的某香港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前海法庭首次启用港籍调解员主持调解下,顺利达成调解意向。

记者了解到,当天的港籍调解员由富有调解经验的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高级副研究员担任。调解采取的是以ADR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调解过程保密不对外公开,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磋商意见并不影响法庭的事实认定。

传统的法院调解属于司法调解,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主持当事人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前海法庭启动的深港商事纠纷调解机制(ADR),具有司法调解不具备的灵活性。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可以使当事人在调解的整个过程放下包袱,大胆陈述调解预期及理由。ADR方式使双方当事人尽快达成调解方案,具有很高的成功率。

2013年9月13日,前海法庭揭牌,前海法治创新工程正式启动。前海是新时期深港合作的重要平台,预期涉港纠纷占案件相当比例。针对深港两地当事人可能不熟悉境外法律而更倾向于调解的情况,前海法庭大胆借鉴香港法治成功启示,建立“深港商事调解中心”,与香港的专业调解机构及高校研究机构对接,对案件进行诉前ADR调解。

深港商事调解中心全部由法律界人士担任调解员,调解员精通香港法律,熟悉香港商事交易习惯,同时能够兼顾香港的法律、社会和道德观念。前海法庭与国际接轨的审判机制,致力于推动司法公信力,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201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视察前海法庭,充分肯定了前海法庭的创新举措和司法改革。

据悉,截至2014年2月,前海法庭已收案77宗,其中涉港案件37宗,已结案17宗,其中深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结案6宗。

编辑:易晓春

保存|打印

上一篇深圳网络媒体采风活动记者聚焦前海下一篇卓越前海壹号:前海速度的最新体现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