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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第二批25条优惠政策已上报

发布时间:2013-11-29来源:前海管理局作者:

证券时报网11月29日讯 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8日在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上透露,前海第二轮共25条优惠政策已研究编订完毕并正式上报,有望在明年第三次前海部际联席会议上公布。深圳市金融办主任肖亚非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前海金融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与第一批“22条”政策偏原则、框架性相比,第二批政策将更具体、更有产业针对性。

去年6月27日,国家批复了支持前海开放开发的第一批22条政策,目前这22条政策大部分已落实或基本落实,但仍有 6条政策尚未落实。市场人士预期,剩余的这6条政策中的一部分最快有望于下周公布。

尚未落地的政策包括:对外公布支持包括我国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我国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密切内地与香港律师业的合作,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以及制约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的产业优惠目录、深港两地专业资格互认等。

肖亚非表示,未来前海金融改革创新的初步设想主要是:首先将深港之间便利的资金融通做得更大更足,这是前海与其他金融改革区相比的最大优势;其次,积极探索资本项下的开放,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落实好先行先试的支持政策;第三,支持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更快捷、顺畅地进入金融领域;第四,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关注新模式、新业务品种,促进地方金融创新。

编辑:周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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